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製造手槍未遂 孫安佐遭起訴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藝人孫鵬與狄鶯的兒子孫安佐前年在美國揚言持槍射擊學校遭逮捕,家中被起出槍枝零件及一千六百多發子彈,他服刑二百三十八天後回台。士林地檢署指出,孫男在美國非法製造手槍未遂,未經外國法院判決,我國具有審判權,二十四日依製造手槍未遂罪嫌將他起訴。
孫安佐經紀人表示「謝謝關心,目前暫時無回應」。孫安佐父母孫鵬及狄鶯兩人共同經紀人則表示:「以現階段情況,我們不做任何回應。」
孫安佐在美國因非法持有彈藥罪,經聯邦法院判決有罪,服刑二百三十八天後返台。由於檢方是依製造手槍未遂罪嫌起訴,與美國判決的非法持有彈藥罪的罪名不同,若經法院判決,他已服刑的二百三十八天不得折抵刑期。
檢方起訴指出,孫安佐(十八歲)以學生簽證就讀美國賓夕法尼亞州達比鎮高中,住在寄宿家庭。前年一月七日至九日,他上網向不同賣家購買格洛克的手槍滑套、槍管、覆進簧、下槍身,及其他手槍組裝物件,但未能組合成功,未製造手槍得逞。
同年三月二十六日,孫安佐在學校向同學稱「五月一日持槍射擊學校」遭逮捕,警方扣得家中槍枝組裝物件及一千六百多發子彈,經賓州檢察官依非法持有犯罪工具罪嫌起訴。
美國地方法院依孫安佐持非移民簽證之外國人非法持有彈藥罪,判決有罪,他服刑二百三十八天後遣返回台。前年十二月十一日,孫返台後直接到士林地檢署應訊,訊後無保請回。
檢方指出,孫安佐上網購買手槍零件,拼裝一把槍,其涉犯非法製造槍枝部分,未經美國法院裁判,我國具有審判權,同時認定「組合」也是製造槍枝的一部分,認定他涉犯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的未經許可製造手槍未遂罪嫌,依法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