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監察院調查指出,最高法院內部管理不當,導致一件上訴案件的卷宗遺失,至今還沒尋獲,確有違失,已通過監察委員蔡崇義、高涌誠提出的調查報告,要求司法院督促所屬確實檢討改進。
監委調查發現,最高法院書記廳文書科發文股內部管理不當,便宜行事,相關承辦人員,未謹慎稽核比對發卷管理流程,造成一0七年一起上訴案件的卷證十五宗遺失,事發後又隱匿不報擅自處理,致遺失案卷至今未能尋獲。
調查報告指出,最高法院內控機制不彰,未將發卷流程的複核機制與卷證保管責任加以明文化規範,內部控制稽核機制失去應有功能,確有缺失。
監委表示,最高法院卷證遺失事發前相關防弊措施未盡妥善,相關主管內部管理失當,放任積弊成習,對屬員監督不周,衍生公文及案卷遺失的重大違誤,戕害司法機關形象,主管未善盡監督權責,也有違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