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習翻艇二死 無人為疏失結案

 記者陸瓊娟/高雄報導
 發生於七月三日海軍陸戰隊左營軍區桃子園海灘進行操演時,兩名現役軍人因膠舟翻覆發生落海意外,二人送醫急救後無效,宣告死亡。
經橋頭地檢署檢察官與法醫師相驗後 ,確認蔡姓及陳姓兩名現役軍人均係因膠舟二號艇翻覆事故致生前落海、窒息及其併發症導致死亡。該案件查無應負刑責之人。
 橋頭地檢署於事故發生後,由主任檢察官李廷輝、檢察官李明昌,與高雄憲兵隊及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左營分局成立專案小組,全力釐清案發過程。經專案小組調查後,認該件事故發生之原因,應係二號艇進入激浪區後,遭湧浪頂起、翻覆,導致死者蔡姓及陳姓二員生前落海,因窒息及其併發症而死亡。
發生翻覆事故之二號艇及操舟機業經檢驗合格,且均有按規定進行保養,於翻覆前並無機械故障之情形;又二號艇之操舟手業已完成操舟訓練,同艇乘員均已取得合格簽證,全部乘員均有穿著檢驗合格之救生衣;且操演時之海象亦符合突擊艇之作業標準,操演地點亦有配置救護車、救護人員及戒護艇,於事故發生後並無延誤搜救之情形,是該件查無應負刑責之人。
 橋頭地檢署進一步說明指出,事故演習時天候狀況事發海域之顯著浪高,十分鐘內之平均浪高為二呎,最大浪高為三呎,足認事發當時之浪高,並未超出突擊艇之天候海象作業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