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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抗告遭駁 潑漆2嫌確定交保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香港藝人何韻詩日前來台參加遊行時遭潑紅漆,涉嫌的胡志偉、梁太富當場被捕,台北地檢署依組織犯等罪嫌將兩人聲押禁見,台北地院裁定兩人交保。檢方不服,提起抗告,高院認為原裁定適當,二日駁回抗告,兩人交保確定。
 對於抗告遭高院駁回,北檢昨日表示,尊重法院的裁定結果。
 高院駁回理由指出,北院原裁定已說明檢方對胡、梁涉犯組織犯罪的事證不足,但涉犯公然侮辱、毀損與違反集遊法等罪,雖嫌疑重大、有勾串滅證之虞,但事證不足以認定兩人有逃亡、反覆實施之虞。
 高院也表示,兩人所的公然侮辱、毀損與集遊法等罪都屬輕罪,沒有羈押的事由,北院裁定兩人交保,認事用法並無違誤,檢方抗告無理由,因此駁回。
 何韻詩九月二十九日參加「台港大遊行:撐港反極權」,她於受訪時,卻遭大陳島鄉情文化促進會理事胡志偉、梁太富潑江漆,警方當場逮捕兩人。
 檢方依組織犯罪、強制、毀損等罪嫌,且兩人有反覆犯罪的可能,向法院聲押禁見兩人。但北院認為兩人無羈押必要,裁定胡、梁各以二十萬、十萬元交保。北檢不服,提起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