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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失卡變私房錢 北捷駁:不公
記者周閩生/台北報導
針對媒體報導北捷拾獲旅客電子票卡無人領回,退卡金額變成該公司私房錢一事,北捷五日反駁指出,該公司受台北市政府委託處理旅客遺失物,所有程序符合民法及相關法規規定。由於遺失物服務包含倉儲、設備及人員管理等,每年處理遺失物約三十萬件,成本約一千二百萬元,根本是收入不敷支出成本,對於報導所說成私房錢或意外之財,對北捷並不公平。
台北捷運公司表示,依據民法規定,捷運系統內無人認領的遺失物,應交存於警察機關或市府處理,但由於數量龐大,所以委託北捷代為處理。公司一年代為處理約三十萬件,媒體報導的電子票證遺失物,只占所有遺失物約百分之十四,百分之八十以上為旅客隨身物品、個資物品和雨傘。
北捷運指出,民眾拾獲的電子票證,經公告期滿無人認領者,依民法第八0七條、八0七之一條,以及台北市政府依行政程序委託該公司處理。針對失主認領期間及拾得人領回期間均未前來領取的電子票證遺失物,該公司會全數送回各發卡公司處理。其中記名卡由發卡機構妥為處理,非記名卡則依民法規定由本公司取得所有權再由發卡機構辦理退費作業。
民眾各種記名卡於車站遺失後,該公司協助讓民眾失而復得的卡數逐年增長,一0五年約一點二萬件,至一0七年增至約二點五萬件,目前各卡記名方式多可由網路立即申請,非常便捷。
北捷強調,該公司所拾獲遺失物中,隨身物品類會捐贈給各區里做公益,食品類則捐贈給社會局社福單位,雨傘則提供車站作為愛心傘,至於個資物品則依規定送環保局銷毀。所有程序都符合民法及市府相關法規,並已兼具公益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