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反服貿學運的成員、民進黨青年部主任吳濬彥等六人,被控參與前年的行政院、警政署潑漆行動,以噴漆方式表達對學運期間打人警察的不滿。台北地院九日依毀損罪將吳男等六人均判處拘役三十天、得易科罰金。
除吳濬彥(三十二歲),同案被告有台大研究生高若有、學生張耿維、陳廷豪、張迪皓、莊程洋等五人,刑度均相同。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指出,吳男等六人於一0七年三月二十三日深夜在咖啡廳內討論抗議方式,應負共犯責任。潑漆及在大門、牆壁書寫文字,無法以一般方式輕易去除,須透過覆蓋或化學藥劑洗滌,才能回復原本外觀,已構成毀損。
法官認為,吳男等人應循合法方式表達訴求,不能逾越現代民主社會整體秩序下的言論自由範圍,權衡潑漆行為與言論自由,潑漆並非法律秩序所能容許,故應負刑責,依毀損他人物品罪均判有罪。
判決指出,民國一0七年三月二十四日清晨近四時,行政院鐵門與警政署外牆上,被發現遭到潑紅漆、丟擲白色面具等方式抗議。警方獲報到場後,發現高男帶著相機、形跡可疑。
高男表示,他是為抗議至今沒找到,六年前反服貿學運中涉嫌毆打民眾的警察,與夥伴分頭在行政院、警政署外牆噴漆塗鴉,他則負責拍照記錄。檢警找到曾參與學運的吳濬彥等六人,依侮辱公署、毀損等罪嫌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