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Views
殺妻分屍案二審 檢建請判死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桃園市男子陳登科前年被控持刀殺害前妻後分屍,並以石灰掩蓋屍臭藏在家中,女兒發現異狀,提著袋子報案才發現是母親頭顱。一審依殺人罪將陳男判處死刑,台灣高等法院九日二審辯論終結。檢察官建請維持死刑,陳男律師指陳男年近七十歲,求改判無期徒刑。
高院昨開庭,提訊在押陳男到庭。檢察官指出,陳男只為房地產移轉問題,對妻子不滿而行凶分屍、泯滅人性,並試圖滅證毀屍,且犯後堅不認罪,意圖以精神疾患狡脫刑責,惡性重大難以教化,建請合議庭維持死刑。
陳男的辯護律師指出,實務上有多件分屍案判處無期徒刑,兩公約也明定精障者不能判死刑,且他已年近七十歲,無期徒刑最快也要二十五年才能假釋,可能等不到假釋,判無期即可達到隔離、懲罰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