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浪警示發布 宜將強制驅離釣客

 記者林坤瑋/宜蘭報導
 頭城鎮大溪漁港日前發生瘋狗浪,沖走十名釣客,造成四死。海巡署北部分署第一岸巡隊表示,黃金七十二小時救援到九月十日十二時止,後續併入海巡署一般巡邏勤務協尋。宜蘭縣政府則說,今後一旦中央氣象局發布長浪即時訊息時,將強制驅離釣客、拉警戒線、再不聽從就告發。這些規定將盡速對外公告實施。
 縣府表示,依「漁港法」規定,港區並不開放垂釣,目前全縣開放的垂釣點只有頭城烏石港一字堤、蘇澳朝陽漁港兩處。大溪漁港發生瘋狗浪事件後,縣府日前已經邀請頭城區漁會以及海巡單位開會討論,達成管制共識,未來將以發布長浪即時訊息,做為相關強制管制基準。
 縣府說,日後一旦中央氣象局發布長浪即時訊息時,烏石港一字堤、蘇澳朝陽漁港兩處將勸離釣客,其他沒有開放垂釣的漁港將立即請岸巡人員強制驅離釣客,並在漁港防波堤入口拉起警戒線;如果釣客或民眾不聽從勸告,就依「漁港法」告發,可處新台幣三萬元至十五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