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人散布新冠肺炎特效藥假訊息獲緩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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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台北市陳姓婦人今年三月在群組內,轉貼有關新冠肺炎有特效藥等文字及照片的假訊息,警方調查後依「違反肺炎防治條例」將她移送。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考量她是為鼓勵年齡較大的友人,給予處分緩起訴、期間一年。
 陳女於新冠肺炎疫情擴散期間,今年三月下旬連續兩天,透過手機貼文到某社區大學法律班的LINE群組,貼文指「同學周遭遇到感染新冠肺炎告訴我有特效藥」、「這是新冠肺癌的口服疫苗…」、「美國川普已來接洽」等及照片。
 北市警大同分局發現後,將她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移送地檢署偵辦,陳女到案後坦承相關內文及照片是她所貼。
 檢察官調查後,發現她過去也曾張貼類似內容,已獲北檢緩起訴,但本案行為時是在前案查獲之前,她被查獲後即未再散布不實訊息。
 此外,檢方考量她本次犯案動機是為鼓勵年齡較大的友人,一時失慮,歷此教訓當知戒慎,因此依法給予緩起訴處分一年,並須支付公庫五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