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基會抽驗20件電子煙油均違法


 記者陳柏翰/台北報導
 消基會11日指出,日前從網路購買20件電子煙油,發現有11件含尼古丁成分、違反藥事法;另外9件則違反標示規定,等同20件樣品通通違法。
 根據國健署調查,國內青年電子煙使用率攀升,預估有5.7萬名青少年使用電子煙。為了了解電子煙油成分,消基會今年5月間從網路平台隨機購買20件電子煙油,並依據衛生福利部公布的檢驗方法檢驗,並於11日召開記者會公布結果。
 消基會指出,抽查的20件樣品中,11件含有尼古丁成分,尼古丁是屬於藥事法規範藥品,若電子煙含有尼古丁成分是違法的,主因尼古丁是興奮劑,會刺激中樞神經、造成心血管疾病。
 另外,在商品標示部分,除了11件含尼古丁樣品外,法規規定商品應標示中文名稱、廠商名稱及地址、製造日期及有效期間等,其餘9件樣品也都不合格,等同20件樣品通通違法。
 消基會檢驗委員會召集人凌永健表示,多數人都清楚尼古丁的危害,但目前國際更擔心的是,電子煙油中恐含其他成分,且電子煙是用電子方式產生高溫來霧化電子煙油,在熱反應之下恐會產生額外有毒的有害化學物質。
 消基會發行人徐則鈺則說,目前電子煙無法可罰,只能用藥事法規範含有尼古丁的電子煙油,籲政府儘速通過煙害防制法修正草案,也呼籲修正「類煙品」這個說法,直接使用「電子煙」統稱。
 此外,由於網路使用相當盛行,徐則鈺也呼籲,主管機關提供消費者電子煙相關資料、資訊揭露管道、最新管理資訊等,讓各年齡層消費者可以輕易接收到電子煙產品管理現況及產生的問題,在相關法令健全前,提供消費者正確資訊,以保護消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