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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研議電動自行車須掛牌
記者陳柏翰/台北報導
電動自行車近年快速增加,交通部逐步擴大管制,已規定上路要戴安全帽及時速不得超過二十五公里。目前研議修法讓電動自行車須掛車牌,但擬免考照,免繳牌照稅。
根據交通部統計,全台有標章的電動自行車已突破五十萬輛。交通部逐步擴大對電動自行車管制,去年十月起,騎電動自行車未戴安全帽罰新台幣三百元,超速罰九百元至一千八百元,擅自改裝罰一千八百元至五千四百元。
然而,目前審驗合格的電動自行車只有標章,並無車牌。交通部十一日證實研議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將電動自行車比照一般機車,審驗合格的電動自行車,須掛車牌並投保強制責任險才能上路。
至於電動自行車掛牌後是否須考照及繳牌照稅,交通部說,電動自行車考照爭議仍大,暫不修法納入;牌照稅部分,財政部傾向暫不課徵。
另外,今年五月立法院初審「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草案」時通過立委提案,禁止十四歲以下騎電動自行車,違者罰六百元至一千二百元。交通部說,正研議再提相關修法,針對十四歲以下騎電動自行車,罰違規者的父母或監護人,罰鍰擬六百元至一千二百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