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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檔案歸國有 國黨提抗告被駁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促轉會決議國民黨應將三十三筆與二二八事件相關的政治檔案移交檔案局,收歸國有。國民黨不服、向法院聲請停止執行,遭駁回後,再提起抗告。最高行政法院認為,沒有難以回復、急迫等情事,三日駁回抗告,維持原裁定確定。
促轉會今年五月一日於委員會議中決議,針對國民黨通報的檔案清冊,第一階段審定其中三十三筆為政治檔案,內容涉及二二八事件、動員戡亂體制與戒嚴體制,須移歸原件。
北高行認為,檔案局負責保管國家檔案,相關作業標準、技術、設施與環境,均達國際檔案管理作業水準,可確保檔案移交給檔案局後,不會造成檔案毀損,或有難以回復損害的狀況,也不符急迫情事,七月二十五日裁定駁回聲請。
國民黨不服,提起抗告。最高行政法院認同北高行的駁回裁定,也認為檔案移歸後,能妥適存放及維護,不會造成檔案移歸後有難以回復損害,不符停止執行要件,昨日駁回抗告,維持原裁定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