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彭新茹/新竹報導
內政部警政署為配合行政院「一0九年國家防災日活動綱要計畫」,廿一日上午十時至十時十分,辦理全國近海海嘯緊急警報及解除警報試放,本次試放海嘯警報,將不實施人車管制、疏散避難,上課、上班均維持正常狀態。
新竹縣警察局表示,緊急警報音符為鳴十五秒後(鳴五秒、停五秒、再鳴五秒),改以語音廣播兩次,解除警報一長聲九十秒。海嘯警報試放,請所有民眾正常作息,不實施人車管制及疏散避難。
執行施放範圍為竹縣竹北市、新豐鄉沿海地區(包括竹北分局豐田派出所、鳳岡派出所與新湖分局新豐分駐所、後湖派出所等四處海嘯警戒範圍警報臺);為了讓民眾能充分了解試放海嘯警報的時間、方式及內容,請各鄉(鎮、市)公所、機關、學校利用轄內大型LED活動看板、電子看板、公布欄及網站加強宣導,同時製作試放海嘯警報公告,請各鄉(鎮、市)公所委請村(里)幹事、鄰長及請各分局分駐(派出)所警勤區員警,張貼於轄內各商店、機關、學校、加油站、車站、賣場等公共場所擴大宣導,避免因海嘯警報試放造成民眾誤解、恐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