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太流公司前負責人李恆隆為奪回SOGO百貨經營權,涉嫌對前後任立委蘇震清等人行賄。北檢起訴指出,蘇震清甚至以其叔叔蘇嘉全在政黨輪替時,可能位居要職為由,索取二千萬元得逞,共計向李恆隆收賄高達二千五百八十萬元,收賄金額最多。
檢方指出,李恆隆盼藉由立委權力施壓經濟部官員撤銷太流公司的增資登記等、對公司法第九條第四項條文修法,及召開公聽會等方式,以重新取回SOGO百貨經營權,因此長期行賄立委。
民國一0一年初起,李恆隆籍由蘇震清的立委法定職權,接續召開協調會及施壓經濟部撤銷太流公司於九十一年間的增資登記。蘇再以參與黨內初選等名義,同年八月十五日至一0四年十二月十八日止,多次收下李恆隆交付的現金或支票等賄賂,共計二千五百八十萬元。
蘇的辦公室主任余學洋則從一0三年六月五日起至一0八年十一月七日止,收下李恆隆交付現金或支票共計一百二十四萬元。
檢方查出,一0四年八月底,蘇以次年初總統、立委選舉將至,表示顯然將換黨執政,他的叔叔蘇嘉全不排除有位居要職的可能性為由,向李恆隆強索二千萬元得逞。不過,檢方偵辦期間並未傳訊蘇嘉全到案說明。
檢方指出,蘇震清於一0五年間獲知調查局在查他的索賄情事,竟企圖以借貸包裝收賄犯行,假裝開立四張支票給李恆隆,並提醒李應供稱雙方為借貸關係,這部分的洩密案情,檢方已另案調查中。
蘇震清到案後,對於收賄犯行完全否認,強調與李恆隆之間為借款,但因李恆隆已全盤認罪,並提出賄賂交付金流、帳冊等,並轉為汙點證人,檢方已對蘇請求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