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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轉!涉共諜案2飛官 判無罪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中國大陸前解放軍鎮小江,被控吸收我方現行、退役軍官多人,其中空軍官校飛行訓練指揮部退役上校副指揮官葛季賢、飛訓部中校副主任樓文卿二人,被控提供軍機給對岸。台灣高院審理後,認為兩人自白內容不符,罪證不足,二十二日判決兩人無罪。
 檢調指出,樓、葛二人為空軍官校前後期學長、學弟關係,中國情報人員鎮小江十四年前以港人身分來台,利用機會結識現役及退役軍官,並透過關係於民國九十八年結識當時任職空官飛指部的葛季賢。
 檢調發現,葛員疑交付資料,並收取酬勞;葛員退役後,鎮小江另吸收樓文卿加入。專案人員於一0四年四月間,搜索飛指部及葛、樓二人住處。樓員否認交付情資,僅承認有出國,葛員則全盤否認。
 鎮小江於四年前被依違反國家安全法的發展組織罪判刑四年定讞。
 檢方事後將查獲的軍事資料送請鑑定,報告證實葛、樓涉嫌洩漏的情資屬「軍事機密」,而非「國家機密」,因此依違反陸海空軍刑法的洩漏軍事機密罪將二人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