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殺人 阿姨凌虐外甥致死判八年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新北市劉姓少年特教生因為情緒躁動、晚上不睡覺,劉姓阿姨將他四肢反綁、罰跪在裝滿水的浴缸,並將他的頭壓進水裡,隨後獨留他在浴缸,結果不幸溺斃。二審依凌虐致死罪判刑八年,最高法院認同前審判決,二十六日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定讞。
 十五歲的劉姓少年原與父母、妹妹住在三重區,但前年六月間疑因他在家玩火,致住處遭燬,搬到少年的阿姨家居住。少年的母親去年初因罹癌去世,改由阿姨管教。
 去年八月二十二日晚間十時許,少年情緒暴躁,劉女要求他習字冷靜,但他靜不下來,被罰半蹲也不聽。劉女後來要他在浴缸下跪,以童軍繩綁住他的四肢,並壓頭到水裡約三十秒。
 劉女隨後到客廳抽菸,獨留外甥一人在浴缸,抽完菸返回浴室才發現狀況不對,送醫已來不及,並向警方自首。
 劉女承認體罰過當,但否認有殺人意圖,不可能要置他於死。一審新北地院考量劉女案發後隨即叫醒妹夫救人,警方趕抵時也於第一時間自首,少年父親也願意原諒,依殺人罪刑十二年。
 二審認為,劉女有收容、照顧外甥,從整個相處模式來看,她沒有殺意,但確實凌虐小孩致死,改依凌虐致死罪判刑八年。最高法院昨日駁回上訴,全案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