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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涉貪 A禮券買電動機車
記者湯朝村/嘉義市報導
嘉義市環保局林姓約聘僱人員,去年承辦市府綠能獎勵補助計畫,涉嫌侵占市府所有四一一張禮券,價值四萬一千一百元購買Gogoro機車私用,環保局發現後林才再購禮券歸還,經市府移送嘉義地檢署偵查終結,依涉犯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罪嫌提起公訴。
嘉義地檢署起訴書指出,林姓男子於一0七年八月十三日起擔任嘉義市環境保護局綠能服務管理中心主任,負責執行各式能源補助及相關推動計畫及辦理再生能源相關業務推動等工作,具有法定職務權限的公務員。
起訴書指出,嘉義市政府自前年開始推動節能綠能措施,委由承辦單位購買家樂福一百元禮券共一千張,再依節電成效按月核發禮券,去年將未發放完的四一一張禮券交環保局王姓技士保管。王姓技士於去年十月二十八日因傷病休養,被告林姓男子則代為保管禮券。
被告林男明知禮券為有價證券,且屬公務上持有的財物,竟基於侵占公有財物犯意,於去年十一月二十日向環保局不知情的員工借用家樂福會員卡,以這批禮券向家樂福嘉義店購買一部電動機車,不足車款部分,利用個人名下信用卡支付,合計消費七萬餘元,電動機車為自己私用。
檢方認為林男所為,已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的侵占公有財物罪嫌,並依法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