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核乾香菇 未見大陸貨輸台

 記者黃翠娟/台北報導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二十八日公布市售乾香菇查核結果,七百零一件乾香菇有二十九件、百分之四產地標示不合格,消保處說明,未查獲中國大陸生產之香菇以「走私」或「洗產地」輸入台灣,原產地與進口報單一致,但有標示不實,會把越南生產之中國香菇標示為國產香菇。
 消保處自去年十一月起至今年一月止,跨中央部會並聯合地方政府,查核三百零六家業者,抽查七百零一件乾香菇,其中散裝標示合格之件數六百九十九件,未標示原產地之違規件數計二件。
 另外,這七百零一件香菇當中,消保處認為有五十四件疑似是違法輸入的中國香菇,特別送農委會鑑定,結果發現四十五件香菇之性狀與中國大陸香菇樣本相符,研判可能是在越南、日本或韓國種植之中國香菇。
 消保處進一步指出,這四十五件中國性狀香菇,分別經衛生機關及關務機關查證後,違規件數計二十四件,占全部查核件數之百分之三點四二,原產地標示不實者十六件,未標示原產地一件,無法提供來源證明七件。
 消保處指出,這次查核結果並沒有查獲中國大陸生產之香菇以「走私」或「洗產地」之方式輸入台灣,而係自國外合法進口,原產地與進口報單一致,但有標示不實之情形,例如將越南生產之中國香菇標示為國產香菇。
 據指出,國產香菇外觀特性為菇傘表面呈褐色至深褐色皺縮狀,菌褶色澤淺黃,香氣濃郁;而中國香菇外觀特性為菇傘表面呈淺褐色、褐色或深褐色,菌褶色澤較深呈黃褐色至淺褐色,菇腳均有修剪,所留菇腳很短,菇體香氣淡或有異味。
 消保處再次呼籲,消費者在購買散裝香菇時,應特別注意業者有無明確標示原產地,避免買到來源不明之香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