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台北地院審理立委收賄案裁定將立委陳超明、廖國棟、蘇震清與兩名助理等五人羈押禁見,陳、廖不服提出抗告。高院審酌後二十八日裁定,駁回抗告,兩立委確定羈押禁見。 另一在押立委蘇震清也於上週六提出抗告,高院另行分案審理中,預計近日將有裁定結果。 抗告指出,憲法增修條文的規定是不能直接裁定羈押,而是應先徵得立院同意再裁押;白手套郭克銘已坦承犯行,已無勾串、滅證事由等;兩人也都主張不可能逃亡。 高院認為,郭克銘雖於移審庭第二次訊問時表示認罪,但這只是羈押訊問,全案客觀事實尚未與郭確認,且郭先否認犯罪,後又認罪的真意有待確認,仍不能排除與廖、陳勾串滅證之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