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視覺藝術產業辦理或參加國際藝術展會」 10月1日起受理補助申請

 記者王誌成/台北報導
 為拓展台灣藝術家國際曝光機會,開拓國際藝術市場,文化部補助視覺藝術產業辦理或參加國際藝術展會計畫,一一0年第一期計畫補助申請自十月一日起開始受理,歡迎從事視覺藝術產業者,如畫廊、藝術中心、企業、個人等提案申請。
 文化部表示,本補助案每年皆支持國內視覺藝術團隊參展全球各級藝術博覽會,同時也鼓勵專業團隊自辦國際藝術展會。自一0一年辦理至今,已補助八十六家業者、共計二百九十八案,參與歐洲、美洲、亞洲等六十五個各類型藝術博覽會,大幅地增加台灣藝術家及藝術作品的國際能見度。
 今年為協助視覺藝術業者因應新冠肺炎疫情衝擊及提升營運能量,依作業要點第三點規定,文化部鼓勵視覺藝術業者自辦或參與國際藝術展會,並整體辦理策展、宣傳及行銷等事宜,可含自辦或參與展會所需之各項策展籌辦作業、藝術品交易軟體開發及應用、行銷推廣措施、藏家網絡維繫及開發、同業及跨界結盟等。
 補助受理期間自一0九年十月一日起至十月三十一日止,歡迎符合申請資格者踴躍提案,並於規定期限內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