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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公司派擋股臨會 提訟遭駁回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經濟部日前允許大同市場派召開股東臨時會,定於本月二十一日改選董事。公司派為保經營權,以台商鄭文逸炒作大同股價遭判刑等為由,提訟聲請停止執行。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後,五日裁定駁回。可抗告。
大同公司今年六月三十日召開股東常會,以董座林郭文艷為首的公司派引用企業併購法,剔除市場派多數的表決權,拿下全數董事席次,保下經營權。
經濟部七月九日以未達合法出席人數為由,認定上述的股東常會「流會」,駁回董事變更登記。市場派股東林宏信、王光祥等人馬,先後向經濟部申請召集股東臨時會,改選董事。
經濟部八月十二日核准申請在先的林宏信、欣同及新大同公司召集股東臨時會,全面改選董事及獨立董事,限期於十一月三十日前完成召開及申請公司變更登記,逾期則處分無效。
股東臨時會敲定十月二十一日召開,公司派為保經營權展開法律戰,向行政法院聲請停止執行,以停止市場派的股東臨時會。
北高行昨日裁定指出,大同市場派股東臨時會是訂於十月二十一日召開,時間上難認有何緊急情事,且依章程規定三年一任,上屆董事任期已經屆滿,亟待合法選任。
裁定表示,如果股東臨時會召集程序或決議方法有違反法令或章程情事,也可透過民事訴訟救濟,並非不能回復原狀,也能以金錢賠償,因此裁定駁回聲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