摔下月台椅 判台鐵賠150萬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陳姓男子三年前到新竹火車站搭車,坐在月台長椅上等車時,椅子基座斷裂害他摔落倒地,造成椎間盤突出等傷害,向台鐵提訟求償。台北地院審理後認定台鐵有疏失,判決賠償一百五十萬餘元。
 民國一0六年六月二十三日晚間,陳男準備搭乘台鐵火車從新竹前往台中,坐下月台長椅等車時,長椅疑因年久失修,基座鏽蝕斷裂,導致他跌坐在地受傷,他立即向新竹車站反映,站方事後也移除故障長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