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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網路販賣電子菸觸法 警方移送法辦
記者張上耕/基隆報導
基隆警方查獲網路販賣電子菸,在基市樂利二街逮捕二十四歲的紀姓男子,查扣電子菸一百多盒、帳簿及手機等物證,昨天偵訊後依違反藥事法,將全案移送法辦。
市警少年隊日前接獲情資,有青少年在網路刊登販賣疑似電子菸訊息,為防止青少年接觸及濫用菸品,影響身心健康,經深入擴大追查後,查獲紀姓男子涉嫌販賣電子菸違反藥事法案。
少年隊查緝校園毒品專任警力,依據情資執行網路巡邏,發現紀姓男子所屬IG帳號在網路上,公開刊登販賣電子菸訊息,每盒電子菸以新台幣三百五十元到四百元不等價格出售,經警方先期取得紀男所販賣的電子菸,送請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航空醫務中心檢驗後,檢驗結果雖未含有毒品反應,但都含尼古丁成分,再與基市衛生局確認,該未經申請許可販售含有尼古丁的電子菸產品行為,屬於違反藥事法規定。
少年隊於十二日持基隆地院核發的搜索票執行查緝,緝獲紀男到案並查獲電子菸共一百零四盒、帳簿及手機等物證,昨天偵訊後把全案移送基隆地檢署偵辦。
市警局呼籲,含尼古丁電子菸已納入藥品管理,且目前衛生機關並未核准電子菸產品,業者如果擅自製造或輸入,依據藥事法規定,將被處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一億元以下罰金;擅自販賣、供應或意圖販賣而陳列,也會被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五千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