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加班要依規定給加班費

 記者陳佳伶/新營報導
 疫情趨緩,事業單位如要加班一定要依規定給加班費,市府勞工局公布最近事業單位最常違反勞基法的情況,以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最多,違反職安法以未提供必要的安全衛生設施為最多,都依法裁罰,對於違法的事業單位列為重點宣導對象,協助改善勞動條件。
 市府勞工局定期公布事業單位違反勞基法和職安法的情況,統計最近事業單位違反勞基法有六十四家、違反職安法的事業單位有廿二家。
 勞工局說,分析勞基法和職安法常見違法樣態,勞基法部分以違反第廿四條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為最多;其次為違反第卅條第六項未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 職安法部分,以違反第六條第一項未提供必要的安全衛生設施為最多。  
 這次違反勞基法的事業單位中,有一家科技公司是第五次違反勞基法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遭裁處廿萬元為最多,相關資料可上市府勞工局或台南市職安健康處網站勞動檢查資訊透明專區查詢。
 勞工局長王鑫基表示,裁罰並非督促轄區事業單位守法的唯一手段,該局以宣導、輔導、檢查等方式,力促事業單位建立友善職場環境及營造職場安全健康,針對違法事業單位將納為重點宣導對象,協助改善勞動條件及職場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