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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蒙面 港首度起訴2人

 記者綜合報導
 香港反蒙面法實施兩天後,當局七日首次依法起訴兩名男女,兩名被告早上出庭,但法官把案件延至十一月中聆訊,兩名被告獲准交保外出。
 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日前引用緊急法訂定禁止蒙面規例,規例於五日凌晨實施,連日來引發大批「反送中」示威者上街遊行,抗議當局。
 昨下午三時起,位於太古、元朗、將軍澳、沙田和青衣等地區的大型商場仍有「反送中」示威者聚集,以「和理非」的方式抗議,其中許多人戴著口罩,不時高喊「蒙面無罪,立法無理」、「香港人反抗」、「我要戴口罩」等口號。
 連日抗爭,陸續有人被捕,香港當局昨天首次依非法集結和違反禁止蒙面規例罪起訴在九龍藍田啟田商場外拘捕的兩名男女,男的是十八歲城市大學一年級學生,女的則據稱是三十八歲的無業民眾。
 兩名被告昨天早上在東區裁判法院出庭。據報導,現場有超過一百人等候進入法庭聽審,部分人身穿黑衣並戴上口罩。但法官把案件延至十一月十八日在觀塘裁判法院聆訊,兩人各以港幣三百元及一千元交保外出,期間不得離港,並要遵守宵禁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