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賴弘國劈腿約砲 廣告小妹被通緝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香港藝人「阿嬌」鍾欣潼的前夫賴弘國,不滿遭網紅「廣告小妹」指他「愛砲也愛劈」,對她提出刑事妨害名譽告訴。台北地檢署偵辦期間,對她傳訊、拘提均未到案,已對她發布通緝。
 被稱為「醫界王陽明」的賴弘國與鍾欣潼於民國一0七年間相識後閃婚,同年五月在美國洛杉磯舉辦婚禮、十二月底正式在香港登記。不料,兩人今年五月間傳出已於三月初簽字離婚。
 離婚消息傳出後,「廣告小妹(本名樊槿)」在網路指出,賴弘國劈腿約砲。賴獲知後於六月二日遞狀對「廣告小妹」提出公然侮辱及加重誹謗罪告訴。
 檢方受理告訴後,曾多次對她傳訊,經拘提無著後,已於日前對她發布通緝。
 據了解,「廣告小妹」為中國大陸籍,目前旅居美國紐約。她得知被通緝後在臉書指出,今年二月底回到紐約,疫情隨即爆發,期間未出境,未收到任何傳票。一切事宜交由律師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