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文欽/高雄報導
高雄市六龜分局員警酒駕事件,陳其邁市長要求警察局要將該員警以兩大過免職,並該所所長記過降職而且分局長也連帶記一大過處分。市議員黃紹庭廿八日表示,陳其邁市長如此「撈過界」、「下指導棋」的處理方式,造成基層員警的心寒與反彈。
黃紹庭說,他贊成陳其邁祭出鐵腕遏止員警酒駕。警察身為執法人員,本該以身作責,這一點無庸置疑。然而,員警們乃透過國家考試取得公務人員資格,工作權也必須受到一定的保障。
黃紹庭指出,在全民齊聲譴責酒駕行為的同時,陳其邁市長既非該員警的直屬上級長官(警政中央、地方一條鞭),且要解職一名公務人員所要召開的相關「人評會議」,也尚未召開,光憑陳大市長「隔空下指導棋」地要求警察局該如何懲處,會不會表演過頭?
他說,此次被邁邁市長要求記兩大過解職的員警在勤餘酒駕被逮,並非上班期間,並且在八年前所犯的酒駕的二年輔導教育管制也早已結束。在法律不溯及既往的精神及原則下,警政署今年初才頒布的新規定,怎麼能溯及適用到一0二年的案子?
黃紹庭認為,這次警察局的高階長官們面對陳市長強力的「指導棋」以最快的速度即按「邁意」懲處了旗下官警們,想必會造成基層員警們的心寒與反彈。試問,連自己的長官都無法維護工作權與尊嚴,如此的處罰,真的能達到遏止的效果?
黃紹庭表示,陳其邁市長如此「撈過界」、「下指導棋」的處理方式,造成基層員警的心寒與反彈,到底對防制酒駕是加分?還是減分?更遑論整個懲處過程違反程序正義,因人設事,令人不寒而慄。倘若該名員警之後依公務人員保障法相關規定提出行政救濟極有可能地會勝訴,陳其邁市長將情何以堪,這場秀是不是演太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