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瀛洲/新北報導
不給糖就搗蛋!西洋萬聖節的腳步近了,不少家長費盡心思幫小寶貝添購萬聖節遊行的服裝道具,各大賣場更擺出琳琅滿目的變裝商品,洋溢著萬聖節的歡樂氣氛;新北市府法制局近日指派消保官會同經發局人員抽查轄內四十家商家所販售的萬聖節商品,結果有十八件商品標示不符合規定。
消保官表示,對於標示不符的商品,經發局將針對商品於新北市製造商或進口商輔導改善,非新北市轄區者則移請他縣市辦理後續改正事宜。
市府法制局長吳宗憲表示,市售萬聖節商品應符合商品標示法及玩具商品標示基準之標示規定,這次查核十八件商品標示不符的商品,包括未標示主要成份或材質,成分EVA未以中文標示,及商品未標示製造商(進口商)名稱、電話、地址、主要成份或材質、適用年齡、使用方法或注意事項、警告標示等。
消保官提醒消費者,購買萬聖節商品千萬要記得檢視商品標示及警語,以保障自己權益及小孩使用安全。另打算去戲劇服裝公司租用萬聖節特殊服裝的民眾,要仔細審閱定型化契約中之出租期間、費用計算及逾期罰款等條款,願意接受再租用,以避免消費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