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來衣服嫌太小 上門換貨逮正著

 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翁姓婦人到百貨公司專櫃偷價值六千多元的衣物得逞,回家發現太小不合適,兩天後再拿回來換,試衣時被眼尖的店員發現報警查獲,並在其所攜帶手提袋內起出前次偷得的衣服,當場人贓俱獲,依竊盜罪嫌送辦。
 市警二分局於廿七日接獲報案,轄區內新光三越百貨公司小西門店家服飾遭竊,警方立即展開調查,於廿八日晚間八點多在遭竊店家周邊蒐集相關事證,同時接獲被害店家通知疑似女竊嫌再度光顧,員警即上前盤查,帶回警局。
 翁姓婦人(卅三歲)廿六日利用百貨公司周年慶,人潮湧進之際,看準服飾商家人員忙錄疏於防範,隨手竊取展示架上一件價值六千多元的服飾,隔天店家發現衣服被偷,報案處理。
 警方調閱監視器,並到失竊現場蒐證,卻剛好遇上翁女食髓知味再次進入店家被店員認出來,服務人員拿服飾供翁女試穿時,發現手提袋內有日前遭竊衣服及先前試穿未返還服飾,即通知在場蒐證員警,依竊盜現行犯逮捕。
 警方提醒,百貨業者看準商機利用周年慶期間以商品折扣方式吸引民眾購物,預期「人潮將會帶來錢潮」,但竊嫌也會在百貨周年慶期間機會,利用店家及民眾疏於防備之際,竊取財物或商品,大家要小心防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