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發聲 助司機向屏警討公道

 記者林雪娟/南市報導 
 議員蔡旺詮日前在議會公開台南遊覽車司機遭枋寮警方指控妨害公務,蔡旺詮再次強調,整個事件發生是法律上的「與有過失」,也就是雙方都必須負責,他將尋求律師團協助,協助司機勞工和警方打一場行政訴訟,尋求司法公道。
 蔡旺詮指出,該事件雙方都該負責,不是單方面警方的強硬手段,應了解前後因果關係,任何掌握權力的人,執法都應考量比例原則,若因政策方法實施引發民怨,人民本來就有抵抗的話語權,雙方都應冷靜溝通,而非動輒批判人民妨礙公務,而不檢討自己是執法過當。
 蔡旺詮指出,枋寮警方回應,司機未注意調撥車道牌子、辱罵警察,逼車而逮捕,然強勢逮捕對方上銬,即便理解在逮捕過程,可能會去傷害到其他婦女或小孩也無所謂,這就是間接故意傷害,警方當然是執法過當,甚至司機可能成為「被妨害公務」。
 蔡旺詮強調,事件發生雙方都應負責,警方作風強勢且官威太大,責怪司機同時,也應自我虛心檢討過程是否有應修正之處,否則,恐怕得提醒遊客們,以後路過枋寮分局轄區,自己自求多福!
 他指出,從警方公布的資料和自我解讀,明顯和另一方提供的影帶記錄有明顯落差,他將尋求律師團協助,讓司機向警方進行行政訴訟,尋求司法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