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礦詐騙 龍銀吸金4千萬

 記者周閩生/台北報導
 呂姓主嫌等六人涉自一0七年起在台北市設立「龍銀國際金融科技有限公司」,隨後在一0八年四月推出虛擬貨幣「Decred(德賽幣)」挖礦機投資方案,宣稱年投報率有百分之三十六到四十八不等,四十餘名被害人投入四千多萬元後,卻血本無歸,檢警從去年至今年十月陸續逮捕呂嫌等六人,訊後依違反銀行法及詐欺等罪嫌移送法辦。
 刑事警察局二十九日召開破案記者會,偵七大隊第三隊隊長李奇勳表示,警方是在一0八年四月間接獲民眾報案,指稱呂姓犯嫌等人涉嫌以「龍銀國際金融科技有限公司」名義,推出虛擬貨幣「德賽幣」挖礦機投資方案,招攬投資人進行投資,宣稱可藉由投資購買(租用)礦機而獲得高額利潤且保證獲利,但等他們出錢投資後,該公司便以德賽幣價格崩跌為由,不再支付返利及本金,造成投資人血本無歸。
 警方調查,呂姓犯嫌等人於一0七年起在台北市設立「龍銀國際金融科技有限公司」,並宣稱係「香港龍銀國際集團」在台分公司,且已與「金麗科技」、「台積電」、「日月光」等知名上市櫃公司合作,研發出全球第一台針對虛擬貨幣Decred(德賽幣)的高端專業挖礦機,即將量產並開採挖礦營利,短期內即可獲得高額利潤,吸引投資人出資。
 一開始係以投資人向該公司租用挖礦機並由該公司代管挖礦的名義,保證投資人每週可獲得分潤返利,年報酬率可高達百分之百;其後則再演變為以投資人向該公司購買挖礦機再回租予該公司賺取租金名義,每月固定分潤返利,年報酬率達百分之三十六到四十八不等。
 再來該公司又推出「龍銀富居開發計畫案」建案,投資方案為一個單位一百萬元,投資期間為三十個月,投資期間不分潤,誆投資人期滿時可獲得投資金額二倍的本利。
 但呂嫌等人於取得投資款項後,自一0八年四月起即以德賽虛擬貨幣價格下跌為由,向投資人說無法再支付分潤及退還投資本金,且隨後該公司還申請解散。
 檢警經深入追查發現犯嫌除所用以招攬投資吸取資金的方式涉有違反銀行法之嫌外,另所宣稱自行研發量產礦機並設立礦場等情節疑亦非實在,另涉有詐欺之嫌,於是在一0八年十二月四日展開逮捕行動,先將呂姓犯嫌等五人拘提到案,並查扣會員名冊、投資合約、宣傳文宣、投資說明會簡報、資金帳冊等贓證物。
 再依據查扣證據資料分析,發現幕後還有一名李姓犯嫌也有參與,並居主導非法吸金行為,於是在今年十月二十七日將他逮捕。全案經查被害人約有四十餘名,被騙投資金額總計達新台幣四千餘萬元,警訊後將六嫌依違反銀行法及詐欺等罪嫌移送台北地方檢察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