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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宗本可避免的悲劇 學校警局應檢討疏失
記者邵英傑/特稿
如果你的孩子在學校外的路上遭人強行緊抱、摀嘴押走,掙脫後向學校教官報備及警方報案,為人父母者,你認為學校及警方應採取何作為防範?長榮大學馬來西亞籍的鍾姓女大生碰到同樣遭遇,不幸的是未能脫過魔掌,斷送寶貴生命。這本是一宗原可避免的悲劇,如果校方有足夠的校園安全預警作為、警方也在首宗案發時積極清查可疑人車,或許女大生笑容猶在。
一位署名:我是上一位差一點被抓走的女生,十月三十日凌晨一點二十六分,針對鍾姓女大生在就讀長榮大學的路上慘遭押走殺害事情在網路上留言,她先以前情提要方式點出九月三十日晚上她即碰上相同遭遇,她在掙脫魔掌後有向學校教官報備及警方報案,並在網路上提醒同學們回家時注意安全,小心附近怪人及結伴同行,同時還把發生地點畫圖PO出,但沒想到悲劇仍然發生。
「視病猶親」,這是醫學系的學生被要求成為醫生的心態,「愛民如子」則是地方父母官給自己的期許,現代警察則是以「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為職責,這都是盼望任何人處事皆能將別人之事當成自家人之事來慎重處理,但諷刺的是事情總是相反地,心態不對,就會被誤會「別人家的孩子」不會有切膚之痛的冷漠處理方式。
如果,雖然人死不能復生,但九月三十日首宗事件發生後,如果真如這位署名:我是上一位差一點被抓走的女生所言有向教官報備,如果校方當時採取校園安全預警作為,就好像自己的子女被人欺負了般的心態,立即向警方報案請求全力逮人,並在校園內緊急叮嚀師生防範,或許不會再發生女大生喪命的悲劇。
再如果,警方雖說首宗案件未接到學校的報案,但房東的女兒有向派出所說事發經過,當時警方有調查,未有結果。這樣的說詞明顯讓人感覺警方的積極作為不足,講難聽一點,歹徒是以暴力強擄方式逼迫被害人就範,僅從犯案手法分析,這如果是發生在自己孩子身上,不要說是警官有權交代查辦,就算是小小的一名基層員警,也必然使出洪荒之力全面調閱視器沿線清查可疑人車,如果當時有此作為,相信後來的鍾姓女大生或許就不會碰到歹徒,也或許不會喪命。
長榮大學及歸仁分局到底有沒有接到報備及報案,即便命案已發生及逮獲殺人犯,但該有的行政疏失究責仍應釐清,畢竟家長把孩子交給學校,如今見到的卻是一具冰冷的屍體,叫人情何以堪?又若真如第一位學生所言有向教官報備,但校方卻未有作為,今後又如何叫家長們放心的把孩子交給學校?再者,警方也不能以房東女兒有向派出所述說事發經過,但查無結果,以此規避「報案」法定流程來卸責,真相如何,總是應向社會大眾有個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