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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車雜音大 涉肇逃判無罪
記者王勗/台南報導
李姓計程車司機於去年九月間,在中山路與同向的張姓機車騎士擦撞,致張男人車倒地、手部受傷。惟李肇事後卻逕行離開前往火車站排班。後雖在同事提醒下至派出所備案,但仍因涉肇逃遭法辦。李男出庭自陳因計程車老舊、運轉雜音大未注意擦撞,台南地院認不無可能,判處無罪。
一0八年九月十一日上午,李男載客離去後,沿中山路外側車道行駛欲前往火車站排班,未料與同向機車擦撞,張姓騎士人車倒地、手臂及手部擦傷。但李男未在第一時間察覺肇事停車查看,直到十多分鐘後返回排班處,同行司機提醒李男撞到車,李男才匆匆趕往派出所備案紀錄。
李男出庭說,是日雖聽到車後傳出異聲,但以為是因計程車老舊發出的零件運轉噪音,並不以為意,不知與機車發生碰撞才未停車自行離去,並非故意肇逃,同事告知時還以為是撞到附近停放的機車,沒想到是後方騎士受傷。
合議庭審酌李案發後回到案發地點繼續排班,與計程車司機一般日常無異,且肇事逃逸者為躲避受害人、警方追查,往往會遠離現場,認李應非故意規避行車責任,確有不知道自己肇事的可能。經查李男之計程車為九四年出廠車輛,車齡近十四年、里程數逾七十四萬,對車後異聲不以為意之說法不無可能,認公共危險證據不足,判處李無罪,全案可上訴。
司機聽不清楚地院認不無可能/女傳色情圖片拘役40日
記者王勗/台南報導
張姓女子於去年七月間,趁鐘姓男友熟睡時查看其手機,卻發現內有鐘與某女子互拍私密處影片及曖昧對話。張女憤而將影片對話等證據傳到自己手機,後將影片截圖傳給鐘男親屬,鐘男隨即報警提告。案經台南地院審理,認張女犯妨害電腦使用、盜取電磁紀錄、竊錄身體隱私部位等罪,判處拘役四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