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陸瓊娟/高雄報導
長榮大學外籍女大生命案,涉案的梁育誌經橋頭地檢署聲押,法院昨天裁定羈押;由於梁男已坦承犯罪,法官認為無勾串、滅證之虞,因此不予以禁止接見通信。
梁姓兇嫌被捕後原本聲稱,否認性侵,但橋頭地檢署依據相驗結果,突破梁男心防,複訊後終於讓他坦承,先性侵後再勒死被害人,事後還搜刮她身上財物與手機,因而將他被依強制性交殺人及強盜殺人兩罪聲押獲准。另橋頭地檢署外勤檢察官周韋志及法醫研究所法醫師複驗結果發現,鍾女頸部遭繩索緊勒,口鼻並遭壓迫出血,具體死因仍需待法醫研究所鑑定。
橋頭地檢署檢察官偵辦長榮大學外籍鍾姓女學生命案,為求迅速保全證據,專案小組於三十日下午四時立即進行複驗。經檢察官漏夜訊問後,發現其亦疑似涉及九月三十日,在台南市歸仁區另發生之擄人未遂案件,故認為梁姓被告涉犯強制性交故意殺被害人及強盜而故意殺害被害人等罪嫌重大,且有逃亡之事實,並有反覆實施之虞,橋頭地檢署前天深夜聲請羈押梁嫌。
昨經橋頭地方法院法官訊問後,認為被告涉嫌刑法第二二六條之一前段、第二二一條前段強制性交故意殺害被害人、同法第三三二條第一項、第三二八條第一項強盜故意殺人罪,犯罪嫌疑重大,且有事實足認有逃亡及反覆實施強制性交犯罪之虞,認有羈押必要。但法官認為梁姓被告無勾串、滅證之虞,不予以禁止接見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