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上12天不給休 燿華罰51萬

 記者吳瀛洲/新北報導
 新北市府勞工局二日公布今年第五波違反勞動基準法雇主名單,計有二八二家業者入列;其中上市公司燿華電子因應疫情影響,要求勞工延長工時一律僅能換取補休時數,未依規定計給延長工時工資,另有使勞工連續出勤達十二日而未給予例假休息,分別是第二次及第五次違反,遭處重罰五十一萬元。
 勞工局說,違規雇主名單皆已匯入「新北勞動雲」的「違法雇主查詢」專區。
 勞檢處說,這次檢查違反勞基法情形以未依法給付加班費最為嚴重,計有七十七家;其次出勤紀錄未逐日記載勞工出、退勤時間,有五十家;至於使勞工超時工作,則有四十一家;未足額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有五家。
 違反職安法部分,以未提供必要的安全衛生設施最為普遍,有四十六家;至於違反性工法部分,針對工作場所性騷擾情性未採取立即有效之糾正或補救措施,則有二家。另有一家因拒給員工生理假且因此扣薪記過而遭開罰。
 勞檢處說,這次除燿華電子遭重罰五十一萬元外,經營新淡水高爾夫球場之淡水企業公司違反延長工時工資及特別休假部分是第四次違反,又該公司僱有一0五年至一0七年成就勞基法退休條件之勞工達十人,惟未足額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影響勞工權益重大,處以罰鍰總計四十二萬元。
 勞工局長陳瑞嘉表示,勞基法罰鍰金額已提高至一百萬元,新北市府亦已於今年六月八日修正公告新的裁罰基準,依照違規次數、僱用勞工人數及違法情節決定罰鍰金額,違規事業單位如為上市/櫃公司者,將加重裁罰金額二十%,呼籲雇主遵守法令規定,以免屆時遭受高額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