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筱薇關心民間社工薪事

 記者林雪娟/台南報導
 同工不同酬?社會局委外招標的民間團體社工師薪資竟低於中央規定,議員蔡筱薇昨日於議會社會局工作報告時提出關心;社會局長黃志中允諾一0九年起,民間團體社工師薪資將比照中央規定辦理。
 蔡筱薇表示,社會福利業務以「方案委託」方式公開招標,早已行之有年,但在業務大量外包的今日,碰上政府預算不合理,過低的社福預算,等同犧牲機構社工的勞動條件,而此舉也反映政府對於社會工作專業的低估。
 依據現行中央規定,委外民營非營利組織聘僱的社工,基本月薪應為三萬四千元,如有社工師執照則為三萬六千元,然市府給予委外的民營非營利組織經費,無論有社工師執照與否的社工,都是統一標準的三萬三千元,明顯低於中央規定。
 蔡筱薇指出,委外並非把問題都交給委外民營非營利組織,而是藉由民間與政府合作,降低社會問題,但不符合預算的經費,反倒讓民間團體需自籌財源,政府恐成低薪壓榨勞力的來源。她認為,現行制度無法鼓勵資深且專業的社工留任,而高流動率結果,反而是整個社會須概括承受。黃允中允諾明年度按照中央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