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徐義雄/台中報導
空氣汙染防制,中央主管機關對台中市政府撤照及罰款措施一概推翻。市府不服反撲,尋求學界聲援。市府法制局、環保局攜手東吳大學法學院公法研究中心,在東吳大學舉辦「環境治理與地方自治學術研討會」,邀集學者專家釐清環境治理與地方自治疑義。
研討會邀請前司法院大法官林錫堯教授、東吳大學副校長董保城及教授陳清秀擔任主持人;東吳大學副教授宮文祥、成功大學副教授王毓正及義守大學助理教授吳明孝擔任報告人;東吳大學教授程明修、副教授胡博硯、南台科技大學羅承宗教授、高雄大學副教授吳行浩、逢甲大學助理教授李東穎、銘傳大學助理教授張志偉及中興大學助理教授紀和均等學者齊聚,市府環保局代理局長陳宏益及法制局長李善植與會。
法制局表示,全國最大火力發電廠就位於台中市轄內,台中特有的盆地地形,不利空氣汙染物逸散。市府於一0五年制定「台中市公私場所管制生煤及禁用石油焦自治條例」,禁止或減少使用高汙染燃料(石油焦及生煤)、封閉式堆置生煤、提升控制技術等方式,改善中部地區空氣汙染情形。
行政院於該自治條例公布施行四年後,逕自宣告該自治條例部分條文無效,衍生許多難解的環境保護及地方自治法制爭議。空氣汙染問題對環境影響及民眾健康有害,市府尋求有效的管制手段。
法制局說明,研討會規畫三場專題報告,從美國法、德國法及台灣法等不同面向探討環境治理、空氣品質管理及中央與地方權限劃分等議題。透過外國比較法制研究,以及實務與學術對話研討,解決環境管制及中央與地方分權的爭議,地方政府因地制宜,制定符合各地需求的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