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為因應明年的農、漁會選舉各項選舉查察協調事項,最高檢署署十六日召開「研商一一0年農漁會選舉查察事宜」會議,擬訂「農漁會選舉查察原則」,供檢警調、政風及農漁政主管機關辦理,強力遏止選舉弊端。
為防範金錢及暴力介入明年農、漁會全面改選及總幹事遴聘事宜,最高檢昨日上午特別邀集農委會輔導處、漁業署、警政署、調查局、廉政署及各二審檢察署檢察長等機關首長與會研商合作查賄事宜。
會中由法務部保護司報告「一一0年度全國基層農漁會選舉法務部反賄選宣導計畫」,並討論通過最高檢擬定的「一一0年農漁會選舉查察原則」草案,共計十二條。
該草案決議最高檢於明年二月五日成立「查察賄選及暴力督導小組」,各地方檢察署同步成立「查察賄選及暴力執行小組」,並設「選舉查察聯繫中心」,指派人員輪流值勤,受理妨害選舉刑事案件的告訴、告發、自首等事項。
檢察總長江惠民結論指出,要求檢、警、調、政風機關將此次選舉查察列為未來重點工作,並應密切合作,全力查察,共同杜絕賄選、暴力及假訊息等介入此次選舉,以端正選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