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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守自盜3億 台新銀理專羈押禁見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台新銀行理財專員周勵宏利用職務之便,十年間涉嫌盜領客戶資金高達三億元,台北地檢署認定他涉犯銀行法罪嫌重大,十五日深夜將他聲請羈押。台北地院開庭後認為,周男曾諮詢如何投資移民,與他人討論如何脫產等,十六日裁定將他羈押禁見。
檢警前天拘提周勵宏(四十一歲)到案,檢察官複訊後,認定周男涉犯銀行法等罪嫌,涉犯重罪,有勾串、逃亡之虞,深夜向法院聲押。北院昨日下午開庭,裁定將他羈押禁見。
北院指出,周男於銀行內部稽查時坦承有刪除或隱藏訊息情事,且本案遭揭發後,周男即開始諮詢如何取得投資移民、取得護照等,對被害人或台新銀行也有隱匿。
周男也有與他人討論如何脫產以保留犯罪所得,並拒絕提供犯罪的相關資料以拖延案件的調查等狀況,足認周男有逃亡、勾串證言或湮滅證據之虞,裁定將他羈押禁見。
檢警查出,周男自民國九十九年六月起擔任台新銀行理專,但疑因投資期指虧錢,為填補虧損金額,藉由推銷基金、股票、債券等金融商品,或私下協助客戶投資時,要求客戶於空白出款表單用印或簽名。
周男籍此私下將客戶帳戶內資金匯款至親友帳戶,再利用他人帳戶製造資金斷點,最終匯回自己帳戶,掩飾犯罪所得來源,初估受害者有三人,分別受到二點四億元、五千萬元、一千萬元的損失。
後來因一名客戶致電台新銀行,要求確認金額有無匯入帳戶,銀行內部稽核才發現周男異常從自己帳戶匯款給客戶,才查不法,報警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