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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丟安毒案 呂文忠:會負行政責任
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調查局航業處基隆站遺失安非他命六點五公斤案,外界質疑當時僅由一名調查官送驗違反規定。調查局在向立院提出的專題報告中坦言,現無送驗需二人以上的規定,已著手修正,調查局長呂文忠表示,會全面檢討嚴格管控,他若有行政責任,當然會負責。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進行法務部調查局就「法務部調查局遺失毒品證物」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報告指出,航基站去年三月九日接獲財政部關務署台北關截獲六點五公斤毒品郵包案,初驗顯示為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隨即報請桃園地檢署偵辦,但郵包收貨人遲未出面,無法辦理毒品案函送。
調查局表示,本月十三日約談鄭翊、林聖智、徐宿良、詹姓調查官,鄭翊稱因送驗次數很多,無法確認有無送驗本案毒品;督察處並對鄭翊等四人採驗尿液及毛髮,均無毒品反應。
對外界質疑航基站違反毒品送驗需兩人以上的規定,調查局表示,經查並無相關規定,但毒品防制處已著手研議制定各外勤調查處站送驗毒品的標準作業流程,務使毒品送驗達到嚴謹、確實及安全的要求,並要求外勤處站主管每三個月會同駐區督察逐案盤點扣案毒品,並將盤點結果報局核備。
面對立委的質詢,呂文忠承諾全面檢討嚴格控管毒品證物,並指出本案確實是航基站個案問題,初步看來是航基站內部管理機制失控,一定會痛定思痛加強檢討。
此外,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也決議成立「法務部調查局遺失毒品證物調閱小組」,對於本案依調查結果,依法追究相關失職人員刑事及行政責任,並要求單位主管負連帶責任,以正官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