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桃園七連霸的無黨籍議員張運炳,前年競選市議員時被控交付樁腳一萬一千元至四萬元不等的現金行賄,最後獲得連任。最高法院二十日依違反選罷法將張男判刑三年六月、褫奪公權四年,必須入監,已通啟動防逃機制。 刑事上,張運炳被判有罪定讞,去年六月於民事當選無效訴訟中也已敗訴,今年二月他撤回上訴後向議會辭職,已由葉明月遞補議員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