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柏翰/台北報導
據調查,國內65歲以上長者服用鎮靜安眠藥盛行率約4成。藥師指出,鎮靜安眠藥除了遵循醫囑服藥、勿自行停藥外,未服用完的鎮靜安眠藥,也切勿贈送或販賣給他人,以免觸法。
台北市立聯合醫院松德院區藥劑科藥師李俊達表示,根據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公布102年的統計資料發現,65歲以上269萬高齡族群人口中,約有109萬人曾因失眠問題而服用鎮靜安眠藥,盛行率約4成。
值得注意的是,有些老人家會未依醫師指示擅自增減藥品的使用量、或是將未服用完多餘的鎮靜安眠藥,好意分享給其他親朋好友、甚至自行購買未經醫師處方的鎮靜安眠藥。
李俊達指出,這些不適當的用藥行為,恐會導致鎮靜安眠藥的濫用及其衍生相關問題。服用鎮靜安眠藥後,若未依指示立即上床睡覺或其他因素影響,其副作用可能會增加跌倒及骨折的風險,造成更嚴重的問題。
至於如何正確使用鎮靜安眠藥,李俊達建議,服藥時應以水吞服,茶、酒、咖啡或其他飲料都不合適,應依指示於正確時間服藥,若醫師開立為睡前服用,長者應於就寢前15-30分鐘前就要服藥,並立即上床,避免再從事其他活動,如滑手機、看書或處理其他事務等。
此外,應依指示服用正確的劑量,按照醫師開立的劑量服用,不要因為藥效不夠而自行加量,或擔心副作用而自行減量;也不要突然停藥在,接受治療服藥的期間,醫師會依情況調整用藥,若想要停藥需與醫師討論,並以漸進式減量方式來停藥,不可以自行任意停藥,突然停藥可能會出現焦慮、抽搐或反彈性失眠等症狀。
服藥期間於其他醫療機構就醫時,一定要告知看診醫師長者是否還有其他正在服用的藥品,減少藥品重覆開立,以免造成鎮靜安眠藥混用,而增加跌倒或骨折的風險;且應清楚自己所服用的是哪種藥,且了解可能發生的副作用。不當地長期使用鎮靜安眠藥,容易出現藥物生理依賴性,或造成記憶力減退、反應力下降等問題。
李俊達也強調,鎮靜安眠藥是屬於第3、4級管制藥品,在醫師處方是合法使用,依管制藥品管理條例管理;但若將未服用完的鎮靜安眠藥,「贈送」或「販賣」給他人,則會觸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是違法且害人害己的行為,呼籲民眾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