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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上最重 理專A1.4億 玉山銀挨罰2千萬

 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理專弊案裁罰金額創新高,玉山銀行爆出前理專疑挪用客戶資金,涉案金額一點四億元,且為今年「第二犯」,金管會主委黃天牧二十四日宣布,裁處玉山銀二千萬元,並停止財管資深副總及個金執行長職務三個月;他並提四面向導正理專弊案。
 去年金管會訂出「理專十誡」,盼改善理專弊案頻傳情形,但今年以來,玉山銀行年初爆出第一起理專遭罰一千二百萬元,七月再度爆出理專盜領客戶款項,金管會調查受影響客戶四十一戶、涉案金額一點四億元,形同累犯。
 金管會對玉山銀行裁罰二千萬元,創下理專裁罰案新高,同時,停止張姓財富管理事業處資深副總,以及陳姓個人金融處個金執行長職務三個月。
 黃天牧說,銀行經營靠兩張執照,一張是主管機關所核發的,另一張為社會大眾所賦予的,強調誠信是金融業經營的最核心價值,是監理單位、金融機構管理階層及每一位從業人員的責任。
 黃天牧指出,金管會去年已頒布「理專十誡」,但「千防難防、人心難防」,即使有再嚴密措施,也難保不會再發生理專挪用客戶金錢案件,但金管會保證,一定會依情節輕重,讓銀行受到相應裁罰,透過玉山銀行裁罰,外界將可看到金管會決心。
 此外,黃天牧也宣示,將從四面向著手導正,包括提高裁罰金額、精進問責機制等,若遇缺失重大案件,會要求銀行增加作業風險資本計提,或於公司治理評鑑加重扣分。
 他說,第一面向為建立誠信文化,將從日常監理中引導,結合公會及周邊單位,促使金融機構董事會及經營管理階層,重視誠信文化;第二面向將精進問責機制,過去理專挪用客戶款項事件,除解除理專職務,其餘失職人員是由銀行自行議處,未來會研議精進高階管理人員問責制度。
 第三面向將嚴明金融紀律,賞罰分明,為促使銀行重視理專弊案,金管會除提高罰鍰,重大缺失案件,將針對督導管理人員採取相應處分;第四面向為強化教育宣導,除對銀行人員進行,持續要求銀行對董監事、經理人員及員工進行法遵教育訓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