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翠娟/台北報導
行政院會二十六日通過「文化藝術獎助條例」修正草案,新增文物或藝術品交易的兩項租稅優惠,包括交易所得採分離課稅、進口免預繳稅款保證金等,朝向取代香港藝術品拍賣中心地位努力。
行政院秘書長李孟諺在行政院會後記者會轉述蘇貞昌說,為因應數位科技、跨域藝術等多元文化發展,以及文化藝術各界人才與實際工作者所遭遇的實際困難等的解決,這次修正名稱改為文化藝術獎助及「促進」條例,代表政府對藝文事務不再侷限於獎勵及補助,更兼具促進發展目的。
蘇貞昌裁示,香港原是龐大的藝術品交易市場,現在面臨政治情勢變化,台灣應靈活、機動把握時機,讓世界看到台灣,甚至朝取代香港地位的方向努力。
文化部表示,文物或藝術品透過展覽、拍賣活動交易的財產交易所得採分離課稅方式,稅率按成交價額之百分之六為所得額,依百分之二十稅率扣取稅款;來台參展或拍賣的文物、藝術品進口,可提供書面保證時免預繳稅款保證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