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市地出售 議員原則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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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府擬出售市有土地,議會財經委員會前往會勘,原則同意出售,仍得待大會審議才過關。 (記者林雪娟攝)
記者林雪娟/南市報導
 台南市議會財經委員會二十七日召開委員會,因市府擬出售非公用市有土地,議員先行前往中西區、東區會勘後,於委員會中原則同意出售,但後續仍須大會審議。
 包括財經委員會召集人蔡育輝及王家貞、王錦德、蔡淑惠及選區議員陳怡珍、洪玉鳳、盧崑福和曾信凱等及蔡旺詮、沈震東由服務處派代表前往了解,在財政稅務局專門委員陳家慶、公產管理科長陳慧真等人陪同下,勘查市府擬出售非公用市有土地。
 勘查地點分別為:中西區星鑽段676地號(民權路三段347號)、東區立德段706-1、706-2、706-3、706-4、706-5地號(大德里活動中心斜對面)、東區竹篙厝段1265地號(東門路二段342號旁),其中,竹篙厝段1265地號為標售土地案,其餘為市有土地承租人申購案件。
 經實地會勘,原則上同意上述地號出售,其中東區立德段706-3及706-4,考量市有土地管理及土地利用完整性,建議將該地號南側地籍線拉直,委員會先行現勘,原則上初步同意,但後續仍得提請大會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