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連七個月娛樂稅減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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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周閩生/台北報導
 台北市政府為因應新冠疫情影響民間娛樂消費,先前已公布增訂北市娛樂稅徵收自治條例第五條之一,全面調降娛樂稅徵收率七個月,娛樂稅減半課徵將自十二月一日起正式實施。
 台北市稅捐處表示,自一日起在台北市所有娛樂活動、娛樂設施及娛樂場所,都可以適用調降後徵收率課徵娛樂稅,一直持續到一一0年六月三十日。稅捐處也特別提醒,因為娛樂稅是於次月十日前申報繳納前一個月的娛樂稅,所以一一0年一月初申報繳納一0九年十二月的娛樂稅(含自動報繳及查定課徵案件),才可適用減半課徵。
 該處呼籲各娛樂業者,希望業者可以配合這次的降稅措施,提供優惠方案回饋消費者,該處將協助在網站或臉書宣傳,讓這次降稅的美意,可以嘉惠消費者,共同促進北市娛樂產業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