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超帶香菸 明年罰鍰加倍

入境超帶香菸罰鍰加倍,從明年一月一日起實施。
(記者許正雄翻攝)
 記者許正雄/高雄報導
 財政部為遏止入境旅客違規攜帶超量菸酒,修正「菸酒查緝及檢舉案件處理作業要點」,入境超帶香菸罰鍰加倍,從明年一月一日起實施,入境旅客如攜帶逾免稅數量菸酒,務必於入境時至紅線檢查檯向海關主動申報,以免受罰,得不償失。
 關務署高雄關提醒民眾,修正之裁罰計算基準,即將自明年一月一日起實施,入境旅客每人限量攜帶捲菸五條(一千支),或菸絲五磅或雪茄一百廿五支,其中捲菸一條(二百支),或菸絲一磅或雪茄廿五支擇一得免稅;酒類則每人限量攜帶五公升,其中一公升得免稅。
 高雄關表示,明年元旦起,提高捲菸罰鍰為每條新台幣一千元,雪茄菸非葉捲雪茄每廿五支處罰鍰五百元,葉捲雪茄菸維持每廿五支處罰鍰四千元;酒精成分百分之十以下之酒類每公升處五百元罰鍰,超過百分之十者,每公升處二千元罰鍰,菸絲則維持每磅罰鍰三千元。
 依菸酒管理法規定,入境旅客隨身攜帶菸酒超過免稅數量,未依規定向海關申報者,超過免稅數量之菸酒由海關沒入,並由海關分別按每條捲菸、每磅菸絲、每廿五支雪茄,或每公升酒處新臺幣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