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靈芬/台北報導
為讓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接受適性教育,台北市政府教育局每年定期辦理國小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一0九學年度國民小學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於十月十四日至十八日報名,欲參與鑑定的之學生可於報名期間向就讀學校班級導師或特教組報名。
一0八學年度就讀北市國小二到四年級的學生,團體智力測驗成績達百分等級八十五以上或表現優異由家長、導師推薦者,皆可依鑑定安置計畫內一般智能資賦優異資源班安置年級一覽表報名參加。鑑定流程為「初選」團體智力測驗→「複選一」個別智力測驗 →「複選二」觀察評量 →提報台北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綜合研判」→公告鑑定結果。
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的鑑定,依「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第十五條規定,須同時符合下列兩項基準:(一)個別智力測驗評量結果在平均數正兩個標準差或百分等級九七以上。(二)經專家學者、指導教師或家長觀察推薦,並檢附學習特質與表現卓越或傑出等之具體資料。
教育局提醒家長,當家長準備替子女報名參與鑑定時,請務必詳細閱讀「台北市一0九學年度國民小學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安置計畫」,並請參考計畫中「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觀察推薦表」,檢核孩子的特質,適當觀察推薦及確認是否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