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領健保費 夫妻認罪還錢緩刑

 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蔣姓女中醫師明知道丈夫無合法醫師資格,任由丈夫在診所內為病人看診,事後再由蔣女製作不實病歷資料,向健保署詐領健保給付醫療費用九萬多元。台南地方法院依非法執行醫療業務及詐欺取財罪,判蔣女一年四個月,她的丈夫被判十個月,兩人已還錢並認罪,均緩刑。
 中央健保署查到蔣姓女中醫師詐領健保給付,同時查獲女醫師的吳姓丈夫竟然無照替病患看診,再由女醫師在病歷上用印,向健保署虛報醫療費用兩萬多元;而且還利用填載不實就診紀錄、開立藥品種類、數量、日數的病歷,按月向健保署虛報醫療費用,虛報醫療費用七萬多元。
有患者證稱,去年到這家中醫診所就醫,實際上只拿取兩天份藥量,但診所卻記載開用七日藥量;一名女患者也說,她到診所看診時,均由吳或另名男醫師看診,蔣女只負責櫃台。還有男患者指稱,他到診所是拿健保卡換藥布,實際上並未看診,甚至看腰痠背痛未拿口服藥,只有拿藥布,但在病歷上每次都會被記載拿取口服藥,自己並不知情。
 台南地院認為女醫師夫婦素行良好,坦承犯行認錯,且已歸還所詐領的健保費及繳清罰款,決定給予緩刑三年自新,等判決確定後兩人在三個月內向公庫各支付十萬元及八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