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市環保局長非法錄用技工被訴

 記者潘立明/基隆報導
 基隆市環保局108年甄選技工時,環保局長賴煥紘、清潔隊長潘家齊涉嫌在甄選相關簽文、評分表等公文書上登載不實予以非法錄用。基隆地檢署認定,賴、潘涉犯偽造文書罪嫌,9日將2人提起公訴。
 基隆地檢署發佈新聞指出,依基隆市環境保護局職工工作規則第5條第1項第2款規定,僱用技工需具有「持有技術士執照或高級職業學校以上相關科系畢業」或「國中畢業,並具有2年以上相關實務經驗,持有證明文件」。法務部廉政署接獲情資,基隆市環保局去年5月甄選技工時,錄取沒有汽車修護執照與工作經驗的田姓男子。
 案經報請基隆地檢署檢察官唐道發指揮偵辦,發現前來應徵的田男等7名報考人,為了符合汽車修護相關工作經驗2年以上之技工甄選條件,委請熟識的車廠開立田姓男子等7人擔任汽車修護工的不實在職證明。
 基隆地檢署說,賴煥紘知悉田男偽造在職證明,與也知情的清潔隊長潘家齊在環保局甄選相關簽文上,不實登載田男符合技工甄選條件意旨的內容,並由擔任甄選委員之潘家齊評選田男為第一名,綜合評選結果予以錄取。檢方認定賴、潘涉犯公務員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田等7人則涉犯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